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通知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通知 财库〔2022〕31号 发布日期:2022年9月22日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
对照《中央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以下简称《指导性目录》),调整了教育服务、社会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等分类,新增了科技服务、公共信息与宣传服务等类别,《指导性目录》中的所有目录均已在《采购品目目录》中体现。如《指导性目录》中的“教育课程研究与开发服务”、“校园活动组织实施服务”等目录,在...
对照《中央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以下简称《指导性目录》),调整了教育服务、社会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等分类,新增了科技服务、公共信息与宣传服务等类别,《指导性目录》中的所有目录均已在《采购品目目录》中体现。如《指导性目录》中的“教育课程研究与开发服务”、“校园活动组织实施服务”等目录,在...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通知 财库〔2022〕31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适应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和预算管理一体化...
为适应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和预算管理一体化工作需要,财政部对《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目录印发给你们,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执行中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财政部国库司反馈,联系电话:010-68552389。《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修订情况对照表,请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通知 财库〔2022〕31 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 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 中央,有关人民团体,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适应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和预算管理一体...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通知 财库〔2022〕31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适应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和预算管理一体化工...
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通知 (财库[2013]189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全国人大机关采购...
为适应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和预算管理一体化工作需要,财政部对《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目录印发给你们,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执行中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财政部国库司反馈,联系电话:010-68552389。《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修订情况对照表,请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为适应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和预算管理一体化工作需要,财政部对《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目录印发给你们,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执行中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财政部国库司反馈,联系电话:010-68552389。《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修订情况对照表,请 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