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地方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绩效评价工作,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坚守主业、聚焦支小支农、积极服务小微企业、“三农”和创业创新,我们编制了《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绩效评价指引》。
为规范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绩效评价工作,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聚焦支小支农、积极服务小微企业、“三农”和创业创新,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绩效评价指引〉的通知》(财金〔2020〕3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评价范围 绩效评价的范围为市财政局、市...
第一条为规范地方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的绩效评价工作,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坚守主业、聚焦支小支农、积极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根据《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3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国...
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绩效评价指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地方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的绩效评价工作,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坚守主业、聚焦支小支农、积极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根据《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3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
绩效评价计划单列市三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 6号)有关要求,规范地方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绩效评价工作,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坚守...
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 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6号)有关要求,规范地方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绩效评价工作,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坚守主业、聚焦支小支农、积极服务小微企业、“三农”和创业创新,我们编制了《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绩效评价指引》...
第四条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绩效评价工作由本级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原则上以一个会计年度为一个完整评价期。第五条绩效评价工作应当 遵循客观、公正、公平原则,发 关于印发《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 绩效评价指引》的通知财金〔2020〕31号 制资源的重要依据。畅通投诉受理、跟踪查询、结果反馈渠道,鼓励支持...
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6号)有关要求,规范地方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绩效评价工作,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坚守主业、聚焦支小支农、积极服务小微企业、“三农”和创业创新,我们编制了《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绩效评价指引...
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6号)有关要求,规范地方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绩效评价工作,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坚守主业、聚焦支小支农、积极服务小微企业、“三农”和创业创新,我们编制了《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绩效评价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