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页 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筑材料专业高级工程师、工程师资格条件》的通知[接上页] 3.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担任过推广应用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三项以上。 (三)从事岩土工程测试、勘察、设计、施工、咨询、监理和科研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工程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
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工程师资格条件的通知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有关具体问题的说明人职发199111号人职发199111号1991年5月20日发文粤人职199815号广东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我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工作根据人事部和...
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筑材料专业高级工程师、工程师资格条件》的通知(粤人职[2000]15号) 广州、深圳及各地级市人事局,各县、县级市、区人事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建委组织拟定的《广东省建筑材料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广东省建筑材料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印发给你们,请自本文印发之日起...
第5页 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筑材料专业高级工程师、工程师资格条件》的通知[接上页] 4.曾在大型工程设计项目中负责完成过某一子项设计全过程。 5.曾主持完成两项小型工程设计项目或施工项目,并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批通过。 6.但任大型供排水或污水、垃圾处理企业生产车间负责人工作三年以上或中小型企业相同...
第五条 取得国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承认学历的中专、大专、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在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工作,达到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的时间和条件要求的,个人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第六条 根据国家规定,中专...
【法规名称】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筑材料专业高级工程师、工程师资格条件》的通知 【颁布部门】广东省人事厅 【发文字号】 粤人职[2000]15号 【颁布时间】 2000-02-14 【实施时间】 2000-02-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399547什么是编号?
第4页 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筑材料专业高级工程师、工程师资格条件》的通知[接上页]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我省从事水泥及水泥制品、玻璃及其深加工制品、玻璃纤维及其制品、建筑陶瓷、墙体材料、化学建材、非金属矿产加工及制品、建材机械设备、建材生产自动控制与电气以及其他硅酸盐材料等建筑...
第3页 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筑材料专业高级工程师、工程师资格条件》的通知[接上页] 1.作为专业负责人参加一项大型或两项中型城市燃气设计或施工的全过程,为主编制了主要设计、施工文件。 2.作为主要完成人参加过国家级或两项省(部)级城市燃气科研项目的研究,并在其中一项二级课题(专题,专项)中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