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大配套工程费征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大配套工程费(以下简称大配套费)征收管理,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大配套费,是指为新建住宅和公建项目建设的用地界线以外相关城市规划道路(含路灯、绿化、交通设施...
第四条 大配套费的征收管理工作由市建设交通委主管,其 日常工作由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配套办)负 责。 第五条 大配套费征收标准为:住宅项目按建筑面积每平方 米290元计征;公建项目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20元计征。 住宅和公建项目建筑面积包括地上、地下两部分,依据规划 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所属区域:天津 发文内容: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天津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大配套工程费征收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天津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大配套工程费征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大配套工程费(以下简称大配套费...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大配套工程费(以下简称大配套费)征收管理,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大配套费,是指为新建住宅和公建项目建设的用地界线以外相关城市规划道路(含路灯、绿化、交通设施)、给水、燃气、排水(含雨水、污水)、再生水等工程...
静海县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发布 静海县城镇基础设施大配套工程费 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 2018-12-20 2 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核定西青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大配套工程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05-29 3 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核定武清区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大配套工程费收...
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天津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 大配套工程费征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大配套工程费(以下 简称大配套费)征收管理,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国家有 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天津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大配套工程费征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大配套工程费(以下简称大配套费)征收管理,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大配套费,是指为新建住宅和公建项目建设的用地界线以外相关城市规划道路(含路灯、绿化、交通设施)、...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大配套工程费(以下 简称大配套费)征收管理,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国家有 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大配套费,是指为新建住宅和公建项目 建设的用地界线以外相关城市规划道路(含路灯、绿化、交通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