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范围 依法在开发区注册登记、纳税,并具有开展网络货运平台经营资质的企业。 二、支持内容 (一) 支持网络货运平台企业落户。对从事网络货运的平台企业,将业务迁至开发区并设立独立法人企业且取得网络货运平台资质,连续3年内每年财政贡献不低于800万元的网络货运企业,第4年给予网络运营平台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一、支持范围 依法在开发区注册登记、纳税,并具有开展网络货运平台经营资质的企业。 二、支持内容 (一) 支持网络货运平台企业落户。对从事网络货运的平台企业,将业务迁至开发区并设立独立法人企业且取得网络货运平台资质,连续3年内每年财政贡献不低于800万元的网络货运企业,第4年给予网络运营平台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