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吉林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 支持措施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发〔2021〕30号)、《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优化生育...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发〔2021〕30号)、《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发〔2021〕34号)部署要求,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7部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国卫人口发〔2...
《吉林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中共吉林省委宣传部 吉林省教育厅 吉林省民政厅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中国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 吉林省国资委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发〔2021〕30号)、《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发〔2021〕34号)部署要求,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7部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国卫人口发〔2...
吉林省军区保障局 2023年12月29日 吉林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发〔2021〕30号)、《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发〔2021〕34号)部署要求,按照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