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医疗卫生人员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规范执业行为,弘扬新时代医疗卫生人员职业精神,引导形成风清气正的行业环境,保障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制定了《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以下简称《九项准则》)。现印...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医疗卫生人员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规范执业行为,弘扬新时代医疗卫生人员职业精神,引导形成风清气正的行业环境,保障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制定了《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以下简称《九项准则》)。现印...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医疗卫生人员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规范执业行为,弘扬新时代医疗卫生人员职业精神,引导形成风清气正的行业环境,保障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制定了《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以下简称《九项准则》)。现印...
2021年11月12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 一、合法按劳取酬,不接受商业提成。依法依规按劳取酬。严禁利用执业之便开单提成;严禁以商业目的进行统方;除就诊医院所在医联体的其他医疗机构,和被纳入医保“双通道”管理的定点零售药店外,严禁安排患者到其他指定地点购买医药耗材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医疗保障局,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属(管)医院: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医疗卫生人员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规范执业行为,弘扬新时代医疗卫生人员职业精神,引导形成风清气正的行业环境,保障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
增强医疗卫生人员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规范执业行为,弘扬新时代医疗卫生人员职业精神,引导形成风清气正的行业环境,保障中心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将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制定的《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和山东省卫健委、山东省医保局部署要求下发,请中心全体同志结合实际工作...
国卫医发〔2021〕37 号 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的通知 附件下载:国卫医发〔2021〕37 号 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的通知.pdf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为深入推进健康中国建设,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提升医疗质量安全水平,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报》 被引量: 0发表: 2023年 关于推进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卫医政发〔2024〕1号) 各...
属(管)医院: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医疗卫生人员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规范执业行为,弘扬新时代医疗卫生人员职业精神,引导形成风清气正的行业环境,保障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制定了《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以下简称《九项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