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卫生健康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中医局、市医管中心,各三级医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80号)要求,结合我市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我委组织专家制定了《北京市互联网居家护理服务项目目录(2022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印发北京市互联网居家护理服务项目目录(2022版)的通知各区卫生健康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中医局、市医管中心,各三级医院: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
各区卫生健康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中医局、市医管中心,各三级医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80号)要求,结合我市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我委组织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