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经国务院同意,现予印发,请各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时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经国务院同意,现予印发,请各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时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工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2017年10月23日 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发改价监〔2017〕184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