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审批”;经市住建、发改等部门会审同意列入全市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视为改造工程已立项,项目可按专业类别(土建、燃气、水、电等)分别实施,经镇财政部门财审后,对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发包,并按《东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东府〔2019〕18号)判定是否需要招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