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工留薪期应当连续计算,包括节假日。 第三条 工伤职工应及时将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或二甲以上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工伤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报送给所在单位,申请确定停工留薪期。用人单位根据工伤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按照《江西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附件1),确定其停工留薪期,书面通知工伤职工本人(附件...
江西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全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管理,切实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江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继续享受...
江西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全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管理,切实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江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继续享受...
江西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全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管理,切实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江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需要暂停... 您需要登录来...
停工留薪期应当连续计算,包括节假日。 第三条 工伤职工应及时将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或二甲以上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工伤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报送给所在单位,申请确定停工留薪期。用人单位根据工伤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按照《江西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附件1),确定其停工留薪期,书面通知工伤职工本人(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