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应当同时符合本办法中关于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的规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国有企业、上市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国有企业、上...
关于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和受聘会计师事务所对选聘、应聘、评审、受聘文件和 相关决策资料应当妥善归档保存,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文件资料的保存期限为 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A. 5年 B. 8年 C. 9年 D. 10年 ...
[财政部等]关于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2023〕4号】 点击下载文件
发文 财政税务 建材 发文单位:衢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5-24 政策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文中隐藏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后查看更多详情内容。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1553-660 政策详情 附件下载: 附件*
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 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有关要求,完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等...
财政部会计司、国务院国资委财管运行局、证监会会计部有关负责人就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答记者问 日前,财政部会计司、国务院国资委财管运行局、证监会会计部有关负责人就《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以下简称《选聘办法》)有关问题...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有关要求,完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等,我们制定了《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 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有关要求,完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等,我们制定了《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
财政部会计司、国务院国资委财管运行局、证监会会计部有关负责人就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答记者问 日前,财政部会计司、国务院国资委财管运行局、证监会会计部有关负责人就《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以下简称《选聘办法》)有关问题...
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有关要求,完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等,我们制定了《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