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会〔202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国资委,深圳市财政局,各计划单列市国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国资委,各证监局,有关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 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有关要求,完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等,我们制定了《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规范财务审计秩序 促 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 号)有关 要求,完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等,我们制定了《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
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证监会 2023年2月20日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行为,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公平竞争,推动提升审计质量,维护利益相关方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