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 发改价监〔2017〕18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
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 发改价监〔2017〕18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
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 发改价监〔2017〕18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
第三十条 各地区、各部门在遵循《意见》和本细则规定的基础上,可以根据本地区、本行业实际情况,制定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办法和具体措施。 第三十一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发改价监〔2017〕1849号)同...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pdf ...
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 发改价监〔2017〕18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
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 发改价监〔2017〕18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会同有关...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条各地区、各部门在遵循《意见》和本细则规定的基础上,可以根据本地区、本行业实际情况,制定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办法和具体措施。 第三十一条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发改价监〔2017〕1849号)同时废止。
第三十条 各地区、各部门在遵循《意见》和本细则规定的基础上,可以根据本地区、本行业实际情况,制定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办法和具体措施。 第三十一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发改价监〔2017〕1849号)同时废止。 附件: ...
第三十条 各地区、各部门在遵循《意见》和本细则规定的基础上,可以根据本地区、本行业实际情况,制定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办法和具体措施。 第三十一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发改价监〔2017〕1849号)同时废止。 附件:1.公平竞争审查基本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