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单位从业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等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办法(试行)》(粤人社规〔2020〕55号),纳入政策范围的特定人员包括:A.在从业单位工作的超过法定退
近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出台了《关于单位从业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等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将8类特定人群纳入了工伤保险参保范围,可由所在从业单位(组织)自愿选择为其单项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参保人员按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预计该政策...
本办法所指的特定人员主要包括在从业单位工作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包括已享受和未享受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已享受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津贴或病残津贴人员、实习学生(包括签订三方实习协议或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的实习学...
2020年12月31日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省税务局印发了 《关于单位从业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 等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办法(试行)》 那么 参保对象范围主要包括哪些人员呢? 有什么规定呢? 一起来看看吧! ↓↓↓
关于单位从业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等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办法(试行) 第一条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更好地化解各类单位工伤风险和维护劳动者工伤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等国家和省有关...
2020年12月31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下发了《关于单位从业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等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办法(试行)》的通知。据悉,该《办法》将从2021年4月1日起实施,试行期2年。 《办法》中规定从业单位可按“自愿参保”原则,选择为未建立劳动关系的上述...
关于单位从业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等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办法(试行)第一条全面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更好地化解各类单位工伤风险和维护劳动者工伤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
现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单位从业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等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区在执行中遇有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反馈省有关部门。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一、特定人员的定义 该办法纳入单独参加工伤保险特定人员主要指八大类人员,分别为: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已享受一至四级伤残津贴人员、实习生、见习生、家政服务人员、村(社区)两委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 二、工伤保险缴费基数 有劳动关系的人员参加的工伤保险最低基数可以是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是该办法所规定参加工伤...
本办法所指的特定人员主要包括在从业单位工作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包括已享受和未享受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已享受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津贴或病残津贴人员、实习学生(包括签订三方实习协议或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的实习学生和从业单位使用的勤工助学学生)、单位见习人员和在家政服务机构从业的家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