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动态调整峰谷分时电价机制的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稿) 一、工商业用户峰谷分时电价机制 (一)执行范围。 执行范围保持不变,范围如下:广西供电区域内除铁路(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航运、石油(天然气、热力)加压站、自来水生产、城乡污水处理厂生产、污水泵站生产、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场)生产、垃圾中转站生产等公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