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中心城区湖边、山边、江边建筑规划管理的若干规定 (武规〔2003〕1号) 市郊各区规划局,各分局,东湖、武汉开发区规划管理分局,局机关有关处室: 为保护我市独特的自然山水风貌、塑造独具个性的城市景观,现就加强和规范我市中心城区湖泊、山体、长江及汉江周边地区(以下简称“三边”地区)建筑规划管理作出以下...
一、要进一步加强“三边”地区建筑规划管理的意识,正确处理好经济建设与资源保护的关系,坚持严格保护、合理利用、依法管理、规范审批的原则,突出“三边”地区公共性即向公众提供开放的观赏、游憩场所的要求,严格遵照有关规定和本规定要求进行“三边”地区的建筑规划管理。 二、“三边”地区内所有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城市规...
一、要进一步加强“三边”地区建筑规划管理的意识,正确处理好经济建设与资源保护的关系,坚持严格保护、合理利用、依法管理、规范审批的原则,突出“三边”地区公共性即向公众提供开放的观赏、游憩场所的要求,严格遵照有关规定和本规定要求进行“三边”地区的建筑规划管理。
山边、江边建筑规划管理的若干规定 (武规[2003]1号) 市郊各区规划局,各分局,东湖、武汉开发区规划管理分局,局机关有关处室: 为保护我市独特的自然山水风貌、塑造独具个性的城市景观,现就加强和规范我市中心城区湖泊、山体、长江及汉江周边地区(以下简称“三边”地区)建筑规划管理作出以下规定: 一、要进一步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