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政务大厅住建局窗口提交书面报告。住建局工作人员对招标人提交的书面报告进行检查并作出办理意见。 五、有关通知 请各有关单位严格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按时、...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办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建行规〔2020〕6号)有关要求,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维护建筑市场秩序,现就办理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以下简称书面报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指导意见》(建市规〔2019〕11号)有关要求,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维护建筑市场秩序,现就办理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以下简称书面报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书面报告办理职责分工 依据《四...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指导意见》(建市规〔2019〕11号)有关要求,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维护建筑市场秩序,现就办理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以下简称书面报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书面报告办理职责分工 依据《四...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办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机关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字号川建行规〔2020〕6号 发布时间2020-06-29 政策类型政策文件 发文主题招标投标房屋建筑 展开全部内容 心得体会 0/300 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