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办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与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联络、接触,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或者泄露内幕信息导致他人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证券、期货交易,相关交易行为明显异常,且无正当理由或者正当信息来源的,要从()等方面认定“相关交易行为明显”。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1年10月3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通过的文件。中文名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
构成泄露内幕信息罪的条件:情节严重,即行为人的行为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产生了实际影响,或者造成了其他严重后果。 二、泄露内幕信息罪的量刑标准 一般情节: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这里...
一、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的严重性 内幕交易和泄露内幕信息行为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损害投资者利益,是刑法严厉打击的对象。 此类案件通常涉及复杂的市场操作和内部信息传递,需要专业的法律解释和指导来确保公正、准确地处理。 二、办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的原则 依法严惩: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内幕交易...
根据《关于办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认定内幕交易行为,要从()等方面认定“相关交易行为明显异常”。Ⅰ.时间吻合程度Ⅱ.交易背离程度Ⅲ
根据《关于办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内幕信息敏感期”是指()。A.内幕信息自形成至信息公开后两天之间的期间B.内幕信息自形成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1年10月3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9次会议、2012年2月27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7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了《关于办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并于2012年6月1日施行.《解释》共11条,较为系统地对内幕交易知情人员,非法获取内幕信息人员,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定罪处罚标准以及单位犯罪等问题作出了规定.为了...
1【题目】从2012年6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开始施行。这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证券、期货犯罪出台的第一部司法解释。这体现了①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都承担着惩罚犯罪、维护社会秩序的任务②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