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日期】2020.08.05 •【文号】教基厅函〔2020〕24号 •【施行日期】2020.08.05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 正文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基于教学改革、融合信息技术的新 型教与学模式” 实验区名单的通知 教基厅函〔2020〕24号各省、自治区...
河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基于教学改革、融合信息技术的新型教与学模式”实验区名单的通知 石家庄、廊坊市教育局: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基于教学改革、融合信息技术的新型教与学模式”实验区名单的通知》(教基厅函﹝2020﹞24号)转发你们,我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廊坊市被确定为“基于教学改革、融...
在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积极支持配合下,经遴选推荐、专家评审、公示等环节,我部确定了“基于教学改革、融合信息技术的新型教与学模式”实验区名单(简称“国家级信息化教学实验区”),现予以公布。
石家庄、廊坊市教育局: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基于教学改革、融合信息技术的新型教与学模式”实验区名单的通知》(教基厅函﹝2020﹞24号)转发你们,我省石家庄市裕华区、廊坊市被确定为“基于教学改革、融合信息技术的新型教与学模式”实验区。请按照教育部通知要求,做好实验区的组织管理和实验探索等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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