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有企业津贴补贴和福利管理工作的通知 人社部发〔2023〕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国家监委,最...
人社部发〔2023〕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国家监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
新文件人社部发〔2023〕13号对此做出了明确规定,工作服装(非劳动保护性质工服)费用属于福利费。 PART 04 明确体检费属于福利费 财企〔2009〕242号列举的福利费范围中没有体检费,虽然实务中多数财务人员将体检费计入了福利费,但是没有明确的政策依据。 然而,新文件人社部发〔2023〕13号明确规定,体检费属于福利费,因...
人社部发〔2023〕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国家监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
人社部发〔2023〕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国家监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
人社部发〔2023〕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国家监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
人社部发[2023]13号2023-11-2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国家监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 ...
企业应按照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党中央、国务院制定或批准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通知规定(以下简称国家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完善津贴补贴制度。制度内容包括津贴补贴项目名称、适用范围、确定程序、发放标准、监督办法等。 企业应结合实际不断优化调整津贴补贴设置,除国家规定明确要求必须设置的项目外,减少一般性津贴补贴设置,鼓励...
人社部发〔2023〕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国家监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