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通知自2019年4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根据政策执行和市场变化情况适时完善相关政策。原交通部《关于收取港口设施保安费有关事宜的通知》(交水发〔2006〕238号)和《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港口收费计费办法>的通知》(交水发〔2017〕104号)同时废止。此前发布的有关港口经...
现将修订情况通知如下: 一、港口收费的基本原则 1.公平公正原则:港口收费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歧视任何港口经营者或船舶,不得产生不正当竞争行为。 2.透明公开原则:港口收费准则、收费标准、计费办法等信息要向社会公开,确保港口收费的明确准确和可控性。 3.政府指导原则:港口收费由政府进行指导,相关管理部门对...
关键词:交通运输部 政府指导价 基准费率 政府定价 港口收费 摘要:交水规[2019]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局、委)、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交通运输部各直属海事局: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和国务院关于优化口岸营商环境的...
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的要求和《政府工作报告》关于降低港口收费等工作部署,优化口岸营商环境,进一步清理规范港口经营服务性收费,切实增强企业减负获得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央定价目录》,交通运输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对《港口收费计费办法》进行了局部修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局、委)、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珠江航务管理局,交通运输部各直属海事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进一
相似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水运局. 关于做好《港口经营管理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2010-01-18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并港口收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2022-02-24 政策解读 抱歉,暂无相关结果。
近日,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修订印发《港口收费计费办法》的通知》,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主要内容包括: 降低部分政府定价收费标准。将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引航(移泊)费、航行国内航线船舶拖轮费的收费标准分别降低15%、20%、10%和5%。进出沿海港口的80米及以下内贸船舶(化...
本通知自2019年4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根据政策执行和市场变化情况适时完善相关政策。原交通部《关于收取港口设施保安费有关事宜的通知》(交水发〔2006〕238号)和《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港口收费计费办法>的通知》(交水发〔2017〕104号)同时废止。此前发布的有关港口经...
相似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水运局. 关于做好《港口经营管理规定》实施工作的通知.2010-01-18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并港口收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2022-02-24 政策解读 抱歉,暂无相关结果。
交通运输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港口收费计费办法》的通知 港口收费计费办法.2016-04-10 [3]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海南省交通运输厅 省物价局关于贯彻《港口收费计费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2016-03-14 [4]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订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