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修改相关表述。将《物权法》修改为《民法典》;将“国土资源部”修改为“自然资源部”;将“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修改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其他组织”修改为“非法人组织”。 修改后的《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实施适用,居住权登记、土地经营权登记的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自然资源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