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等四部规章的决定由2015年1月1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中文名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 (2007年7月12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3号公布根据2011年9月1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的决定》修订) *9条 为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严格追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正确...
生产安全修改安全监管处罚罚款理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决定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部分条款作如下修改: 一,第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修改为:"故意不如实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初步原因,性质,伤亡人数和涉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有关内容的,属于谎报."VIP劳动保护...
罚款处罚暂行规定 (2007年7月12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3号公布根据2011年9月1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的决定》修订) 第一条为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严格追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正确适用事故罚款的行政处罚,依照《生产...
第42 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罚 款处罚 暂行规定>部分条款的决定》 已经2011 年 8 月 29 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公布, 自 2011 年 11 月 1 日 起施行。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 骆琳 二○一一年九月 一日...
事故发生单位有《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至六项规定行为之一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贻误事故抢救或者造成事故扩大或者影响事故调查的,处20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贻误事故抢救或者造成事故扩大或者影响事故调查,手段恶劣,情节严重的,处3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万元的罚款。 ” 原第一款调整为第二款, 并修改为: “事故发生单位有《条例》 第三十六条第二至六项规定行为之一的, 处 100 万元以上 200 万元以下的罚款; 同时贻误事故抢救或者造成事故扩大或者影响事故调查的, 处 200 万元以上 300 万元以下的罚款; 同时贻误事故抢救或者造成事故扩大或者影响事故调查, 手段...
摘要: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等四部规章的决定》,2015年1月1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以第77号文予以印发,现予公布,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请认真贯彻执行。 暂无资源 收藏 引用 分享 推荐文章 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 7 7 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 生 产安 全事故 报告 和调査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等四部规 章的决定》已经2 01 5年1月1 6日 国家安全生产监 督管 理 总局 局 长办 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自 2 0 1 5 年5月1日 起施行。 局长 杨栋梁 2 0 1 5...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部分条款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