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非选择题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
3.下图中国家主席行使的职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12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
七、将第十六条修改为:“村民代表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在选民登记前组织村民按相邻居住的每五至十五户推选一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但代表的总数不得少于三十五人。村民代表的推选方式和数量由村民会议决定。村民代表的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村民代表可以连选连任。
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行使前款第三、四、六项规定的职权。 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事项、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后方可办理。 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事项。
十二、第二十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村财务人员可以由符合条件的村民委员会成员兼任。无人兼任的,由村民委员会提名,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本决定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正,重新公布。d28456--020130wkj ...
福建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对《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作如下修改: 一、第三条第一款修改为:“村民委员会应当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经济,鼓励和引导村民发展各类...
一、第四条第四项修改为:“四、撤换和补选村民委员会成员;” 二、第五条第三款修改为:“村民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立村民代表会议,并授于一定职权。” 三、增加一条为第六条:“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代表、居住在本村的各级人民代表和村民委员会成员组成。村民代表由村民按一定的户数或村民小组推选产生。村民代表...
1993年9月24日福建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中文名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办法》的决定 附:修正本 颁布时间 1993年09月24日 实施时间 1...
第八条修改为:“村民委员会可以按照村民居住状况、人口数量、历史沿革分设若干村民小组。“村民小组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推选、撤换。村民小组组长的任期与本届村民委员...
一、对《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作出修改 将第十四条第二款修改为:“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二、对《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作出修改 将第十二条修改为:“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其成员可以连选连任。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