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撑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依据《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21〕1051号)、《关于进一步推动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和调度运用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22〕475号)、《关于促进新型储能并网和调度运用的通知》(国能发科技规〔2024〕26号)等文件精神,现就促进新型储能积极健康发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充分发挥新型储能功能作用,促进新能源消纳,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支撑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依据《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21〕1051号)、《关于进一步推动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和调度运用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22〕475号)、《关于促进新型储能并网和调度运用的通知》(...
支撑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依据《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21〕1051号)、《关于进一步推动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和调度运用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22〕475号)、《关于促进新型储能并网和调度运用的通知》(国能发科技规〔2024〕26号)等文件精神,现就促进新型储能积极健康发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充分发挥新型储能功能作用,促进新能源消纳,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支撑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依据《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21〕1051号)、《关于进一步推动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和调度运用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22〕475号)、《关于促进新型储能并网和调度运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