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财税〔2018〕51号 【施行日期】2018.01.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税收征管 正文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8〕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鼓励企...
为鼓励企业加大职工教育投入,现就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通知如下: 一、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二、本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18年5月7日 ...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1号)文件,下面说法错误的是:()A.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比例提升至不超过工资薪金总
财税〔2018〕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鼓励企业加大职工教育投入,现就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通知如下: 一、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1号)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比例限额由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提高至()。 A.4% B.5% C.8% D.14%相关知识点: 试题来源: ...
财税〔2018〕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鼓励企业加大职工教育投入,现就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通知如下: 一、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
财税〔2018〕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鼓励企业加大职工教育投入,现就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通知如下: 一、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8〕51号》:2018年1月1日起,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限额应纳税调增处理。可以享受8%扣除比例的企业类型为()。 A.高新技术企业B.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C.所有的企业D.以上都不对 相...
财税〔2018〕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鼓励企业加大职工教育投入,现就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通知如下: 一、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
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实施时间:2018-1-1 法规类型: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中国 评论人次:0 页面功能: 加入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