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署关于严格禁止买卖书号、刊号、版号等问题的若干规定 (一九九七年一月二十七日)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强出版管理,树产行业新风,进一步繁荣出版事业,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出版管理条例》和中宣部、新闻出版署的有关规定,现重申并补充关于禁止买卖书号、刊号、版号的若干规定如下: 一、严禁出版单位...
一、严禁出版单位买卖书号、刊号、版号。凡是以管理费、书号费、刊号费、版号费或其它名义收取费用,出让国家出版行政部门赋予的权力,给外单位或个人提供书号、刊号、版号和办理有关手续,放弃编辑、校对、印刷、复制、发行等任何一个环节的职责,使其以出版单位的名义牟利,均按买卖书号、刊号、版号查处。 二、严禁任何...
一、严格出版单位买卖书号、刊号、版号。凡是以管理费、书号费、刊号费、版号费或其他名义收取费用,出让国家出版行政部门赋予的权力,给外单位或个人提供书号、刊号、版号和办理有关手续,放弃编辑、校对、印刷、复制、发行等任何一个环节的职责,使其以出版单位的名义牟利,均按买卖书号、刊号、版号查处。 二、严格任何...
新闻出版署﹃关于严格禁止买卖书号 刊号 版号等问题的若干规定﹄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强出版管理,树立行业新风,进一步繁荣出版事业,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出版管理条例》和中宣部,新闻出版署的有关规定,现重申并补充关于禁止买卖书号,刊号,版号...今传媒《关于严格禁止买卖书号,刊号,版号等问题的若干规定...
一、严禁出版单位买卖书号、刊号、版号。凡是以管理费、书号费、刊号费、版号费或其他名义收取费用,出让国家出版行政部门赋予的权力,给外单位或个人提供书号、刊号、版号和办理有关手续,放弃编辑、校对、印刷、复制、发行等任何一个环节的职责,使其以出版单位的名义牟利,均按买卖书号、刊号、版号查处。
刊号书号买卖投稿禁止规定 《关于严格禁止买卖书号、刊号、版号 等问题的若干规定》1240字投稿:马 佘余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强出版管 理,树立行业新风,进一步繁荣出版事业,根据国务院颁布 的《出版管理条例》和中宣部、新闻出版署的有关规定,现 重申并补充关于禁止买卖书号、刊号、版号的若干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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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署关于严格禁止买卖书号、 刊号、版号等问题的若干规定 (1997年1月29日)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强出版管理,树立行业新风,进一步繁荣出版事业,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出版管理条例》和中宣部、新闻出版署的有关规定,现重申并补充关于禁止买卖书号、刊号、版号的若干规定如下: 一、严格出版单位买卖书...
1.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 [J], ; 2.新闻出版署“关于严格禁止买卖书号、刊号、版号等问题的若干规定”﹄ [J], 3.省委宣传部等单位公布禁止有偿新闻和禁止买卖书号刊号举报电话 [J], 4.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 司法部 印发《关于办理刑事...
新闻出版署“关于严格禁止买卖书号、刊号、版号等问题的若干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