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中医药局关于下发《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制定机关 卫生部(已撤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公布日期 2001.06.20 施行日期 2001.06.20 文号 卫医发[2001]169号 主题类别 效力等级 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已被修改 正文: --- 卫生部、中医药局关于下发《关于医师执业注册 中执业范围...
四、医师注册中医专业或中西医结合专业、蒙医专业、藏医专业、维医专业、傣医专业等作为执业范围,从事医疗气功活动,必须依据《医疗气功管理暂行规定》(卫生部令第12号)取得《医疗气功技能合格证书》。 五、《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项填写要求: (一)医师申请执业注册,本人对执业范围的要求可在《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
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为进一步做好医师执业注册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有关规定,特对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规定如下: 一、医师执业范围。 (一) 临床类别医师执业范围:1、内…
一、制定《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遵循的原则: (一)既要依据《执业医师法》加强对医师队伍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又要实事求是地充分考虑我国目前医师队伍的现状、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分类和有关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诊疗规定,做好衔接工作; (二)该范围是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准入后的基本执业...
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 为进一步做好医师执业注册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有关规定,特对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规定如下: 一、医师执业范围。 (一)临床类别医师执业范围: 1、内科专业; 2、外科专业; 3、妇产科专业; 4、儿科专业; ...
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旨在明确医师执业类别与范围,强化医师队伍科学化、规范化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相关规定,医师执业注册类别以取得医师资格的类别为依据,医师仅可注册一个类别及一个相应专业,不得从事执业注册范围外的专业。然而,针对县及县级以下医疗机构,临床...
对于中医专业,执业范围的确定须遵循《医疗气功管理暂行规定》的严格要求。 执业证书填写须知:执业范围应在申请审核表中详细填写,审核通过后将正式载入证书。如有特殊情况,可在备注栏加以说明,体现个性化与灵活性。 这一新规定旨在为医师执业提供更明确的导向,确保医疗行业的专业性和规范性,为患者...
卫生部《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2001-06-20 [2]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2007-10-10 [3]中央人民政府网. 卫生计生委 教育部 中医药局关于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的通知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2014-07-20 [4]云南省普洱市...
卫生部、中医药局关于下发《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卫生部(已撤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公布日期】2001.06.20 【文号】卫医发[2001]169号 【施行日期】2001.06.20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已被修改 【主题分类】 正文 *注:本篇法规已先后被《卫生...
(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专业具体执业范围应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四、医师注册中医专业或中西医结合专业、蒙医专业、藏医专业、维医专业、傣医专业等作为执业范围,从事医疗气功活动,必须依据《医疗气功管理暂行规定》(卫生部令第12号)取得《医疗气功技能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