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化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大推广使用电子发票的力度,税务总局制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解读如下:一、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的背景是什么?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税收现代化建设需要...
为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化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大推广使用电子发票的力度,税务总局制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解读如下: 一、在新办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规定,受票方取得电子专票用于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或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的,应当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发票用途。——[判断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相关规定,下列描述错误的是()A.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与纸
为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化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大推广使用电子发票的力度,税务总局制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解读如下: 一、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的背景是什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规定,包含浙江在内的11各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的时间是:——[单选题] A. 2020年12月20日 B. 2020年12月21日 C. 2020年12月22日 D. 2020年12月23日 ...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详细解读 为进一步推动税收现代化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国家税务总局近期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是对该公告的详细解读: ...
12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为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化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大推广使用电子发票的力度,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在前期宁波、石家庄和杭州等3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自2020年12月21日起,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重庆、四川、宁波和深圳等11个地区的新办纳税人将实现增值税专票电子化。自2021年1月21日起,在北京、山西、内蒙古
电子专用发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并且使用了经过税务数字证书签名的电子发票监制章 C. 实行专票电子化的新办纳税人,可以在税务机关核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内,根据自身需要分别确定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的开票限额 D. 税务机关向新办纳税人免费发放税务UKey,并依托增值税电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