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李希凡、蓝翎的《关于〈红楼梦简论〉及其他》发表于( )A.《人民日报》B.《光明日报》C.《文艺报》D.《文史哲》
我再把李希凡、蓝翎撰写的《关于〈红楼梦简论〉及其他》文末这一段贴一次:“在这里,俞平伯先生可能提出反驳的意见,认为他的论断是以脂砚斋的评注为依据的。当然我们也认为脂砚斋的评注是研究红楼梦十分可贵的材料,然而脂砚斋是从文学类比的批评角度去评论红楼梦,它根本不能当作曹雪芹的文学观,何况“脂评”还有...
注释 〔1〕这句话批在《关于〈红楼梦简论〉及其他》一文作者署名“李希凡、蓝翎”的旁边。 〔2〕这句话是针对《文艺报》编者按中“它的作者是两个在开始研究中国古典文学的青年”一句而写的。 〔3〕《文艺报》的编者按中说:“他们试着从科学的观点对俞平伯先生在《〈红楼梦〉简论》一文中的观点提出了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