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指出,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以权谋私,损公肥私,危害很大。为了坚决刹住这股不正之风,中共中央、国务院对几个有关问题作了进一步规定。该规定共十项:一、党政机关一律不准经商、办企业。凡违反规定仍在开办的企业,不管原来经过哪一级批准,都必须立即停办,或者...
12月3日 党史上的今天:1984年12月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决定》。《决定》指出:各级党政领导机关特别是经济部门及其领导干部要正确发挥领导和组织经济建设的职能,坚持政企职责分开、官商分离的原则,决不允许运用手中的权力,违反党和国家的规定去经营商业,兴办企业,谋取...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制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规定》指出,党政机关包括( )以及隶属这些机关编制序列的事业单位,以及干部职工,一律不准经商办企业。A.各
1984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决定》,1986年2月又下发《关于进一步制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规定》。这些决(
综上所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制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规定是明确的,领导干部不得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对于违规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公务员应当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保持廉洁自律,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参考法规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 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
1984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决定》下达以后,党政机关办的企业大部分已经停办或者同党政机关脱钩;参与经商、办企业的党政干部,大多数已经回到机关工作或辞去党政职务。但是,这股不正之风还没有完全刹住。有的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仍采取各种手法继续经商、办企业;有的党政领导干部...
1984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决定》下达以后,党政机关办的企业大部分已经停办或者同党政机关脱钩;参与经商、办企业的党政干部,大多数已经回到机关工作或辞去党政职务。但是,这股不正之风还没有完全刹住。有的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仍采取各种手法继续经商、办企业;有的党政领导干部...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制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规定》(中发(1986)6号,以下简称《规定》)下达以后,在执行中有些单位和地区提出了一些问题为了正确贯策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将几个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 《规定》中所说的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一律不准经商、办企业,是指各...
一、《规定》中所说的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一律不准经商、办企业,是指各级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不准用公款(行政经费、事业经费、特需经费等)、贷款以及各种形式的集资经商、办企业,为本单位和个人谋取私利。 二、根据《中共中央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和国家有关规定,科研、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