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公路工程各合同段验收合格后,项目法人应按交通部规定的要求及时完成项目交工验收报告,并向交通主管部门备案。国家、部重点公路工程项目中100公里以上的高速公路、独立特大型桥梁和特长隧道工程向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备案,其它公路工程按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向相应的交通主管部门备案。公路工程各...
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保障公路安全有效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和改建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活动。 第三条公路工程应按本办法进行竣(交)工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四条公路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
第一条 为规范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保障公路安全有效运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和改建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活动。 第三条 公路工程应按本办法进行竣(交)工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四条 公路工程验收分为交工...
第三条公路工程应按本办法进行竣(交)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四条公路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交工验收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质量是否符合技术标准及设计要求,是否可以移交下一阶段施工或者是否满足通车要求,对各参建单位工作进行初步评价。 竣工验收是综合评价...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已于2004年3月15日经第6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 部长张春贤 二00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保障公路安全有效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制定本办法。
在进行竣工验收前,公路工程需要满足以下条件:通车试运营2年后;交工验收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等遗留问题已处理完毕,并经项目法人验收合格;工程决算已按交通部规定的办法编制完成,竣工决算已经审计,并经交通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认定;竣工文件已按交通部规定的内容完成;对需进行档案、环保等单项验收的项目,已经有关部门验收...
第一条 为规范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保障公路有效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和改建的公路过程竣(交)工验收活动。 第三条 公路过程应按本办法进行竣(交)工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和改建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活动。 第三条 公路工程应按本办法进行竣(交)工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四条公路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交工验收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质量是否符合技术标准及设计要求,是否可以移交...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和改建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活动。 第三条公路工程应按本办法进行竣(交)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四条公路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交工验收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质量是否符合技术标准及设计要求,是否可以移交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