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语法角度来看,“公语之故”属于省略句的一种特殊形式——宾语前置句(但这里的“之”并非真正的宾语前置,而是作为间接宾语出现)。在正常的语序中,我们可能会期望看到类似“公诉之于故”(虽然这种表达并不符合古汉语的习惯),但实际上,“公语之故”通过省略介词和调整词序,达到了简洁明了的效果。 然而,更准确地来说,“公语之
“公语之故”是古汉语中的一种句式,用于表示“因为公共场合的需要,而必须说些不得已而说的话”,相当于现代汉语中的“公开说一下”的意思。比如,“公语之故,不得已而言之”表示因为公共场合的需要,不得不说出来。
双宾语。庄公告诉了他缘故,并且告诉他后悔的心情。“故、悔”两个宾语都是“公”所陈述的内容,成为双宾语。出处:《郑伯克段于鄢》
A、君子之仕也,行其义也。 B、是非君子之言也。 C、贤哉,回也。 D、虽杀臣,不能绝也。 12、下列句子中与“公语之故”的句式不同的一项是( )。(2 分) A、公赐之食 B、赤也为之小 C、纣之不善 D、不如早为之所 13、被称作古今汉字分水岭的字体是( )。(2 分) A、钟鼎文 B、隶书 C、草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