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物私用属于违法违纪行为。2.从法律层面分析,要是公物价值较高,有可能构成侵占罪。侵占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把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据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交还。公物在一定程度上可看作单位或国家“代为保管的财物”。3.在单位内部,一般会依据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像警告、记过、...
根据该法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综上所述,公物私用是一种非法行为,其处理措施包括刑事责任追究、行政或纪律处分以及特定情形的额外处理。单位应加强对财产的管理和监督,防止公物私用行为的...
如果公物私用过程中导致公物被破坏或滥用,还可能涉及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一规定旨在保护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
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的规定,公物私用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使用公款、公物或者接受公款、公物的贿赂,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3. 公物私用的表现形式 (1)将公款、公物用于个人消费或者为个人谋取私利; (2)将公款、公物用于家庭生活或者为家庭成员谋取私利; (3)将公款、公...
法纪小课堂|公物私用要不得 金水发布 2024年07月07日 22:40 河南 视频加载失败,请刷新页面再试 刷新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法纪小课堂43个内容 法纪小课堂· 目录人划线
【纪法小课堂】(六)公物私用要不得 点击蓝字 关注我们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编辑:黄冉 审核:杨阳
第四条 公物私用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管理,确保公物安全; (二)合理使用,提高公物使用效率; (三)责任明确,奖惩分明; (四)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二章 公物使用 第五条 公物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公物使用必须经主管单位批准,不得擅自借用、出租或者转让; (二)公物使用应当遵循经济、合理、节约...
观察|公物私用、提供有偿服务、充当有偿中介……党员干部手握公权“接私活”谋利现象值得警惕 武汉市委原常委、武汉开发区工委原书记、汉南区委原书记胡洪春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虫草推销等有偿中介活动;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原副主任刘侃违反廉洁纪律,从事有偿中介活动,收取中介费……近期,全国...
但这种公物私用的行为,在某些党员干部眼里算不得大事,或者说根本就不算事,还不以为然地认为顶多是占公家便宜而已,这种想法当然是错误的。对于公物私用,要视情节依照有关规定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凡是公物私用拒不退还,甚至确实据为己有的,就转化为贪污行为,以贪污论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外,长汀县教育局还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措施,如倡导网上办公、无纸化办公,节约纸张资源;严禁公物私用行为,如用办公用纸为孩子打印试卷、作业本等;以及加强用水设备设施的检查,推广节水型器具,杜绝长期滴漏现象。近期,安徽六安市机关事务管理处也介绍了他们在推动“过紧日子”要求落地方面的举措。他们强化后勤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