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风险准备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2013年9月24日证监会令第94号公布 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护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基金行业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基金管理人及托管人规范经营和持续发展,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
现行有效 文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94 号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风险准备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94 号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风险准备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已经 2013 年 6 月 13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 5 次主席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1 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
证监会规章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风险准备金 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2013 年 9 月 24 日证监会令第 94 号公布 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基金行业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基金管 理人及托管人规范经营和持续发展,根据《证...
第一条 为保护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基金行业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基金管理人及托管人规范经营和持续发展,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基金管理人与托管人,应当从基金管理费或者托管费收入中计提风险准备金。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风险准备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13年6月1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5次主席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肖钢 2013年9月24日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风险准备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风险准备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是为保护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 2013年6月13日中国证监会第5次主席办公会议通过,2013年9月24日中国证监会令第94号公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最新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风险准备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全文包括总则、风险准备金的提取、管理与使用...
第一条为保护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基金行业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基金管理人及托管人规范经营和持续发展,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基金管理人与托管人,应当从基金管理费或者托管费收入中计提风险准备金。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风险准备金 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 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基金行业风险防范能力,促进 基金管理人及托管人规范经营和持续发展,根据《证券投资 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基金管理人与托管人...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风险准备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 权益,增强基金行业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基金管理人及托管人规范经营和持续发 展,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基金管理人与托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