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是2001年7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布的行政法规。2020年8月14日,国务院修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修订历史 2001年7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10号公布 根据2020年8月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
公安机关受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主要涉及多个法律法规的条款和程序。以下是关于此问题的详细解答:法规 一、移送程序与要求 移送程序启动:行政执法机关在发现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犯罪后,应指定两名或者两名以上的行政执法人员组成专案组专门负责,核实情况后提出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书面报告,报经本机关正职负...
《公安机关受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规定》第二条 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公安机关应当接受,及时录入执法办案信息系统,并检查是否附有下列材料:(一)案件移送书,载明移送机关名称、行政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罪名、案件主办人及联系电话等。案件移送书应当附移送材料清单,并加盖移送机关公章;(二)案件调查报告...
中新网6月30日电 据公安部网站消息,近日,公安部制定《公安机关受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规定》,《规定》指出,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公安机关应当接受,对材料不全的,应当在接受案件的二十四小时内书面告知移送的行政执法机关在三日内补正。但不得以材料不全为由,不接受移送案件。
中新网6月30日电 据公安部网站消息,近日,公安部制定《公安机关受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规定》,《规定》指出,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公安机关应当接受,对材料不全的,应当在接受案件的二十四小时内书面告知移送的行政执法机关在三日内补正。但不得以材料不全为由,不接受移送案件。
如发现行政执法机关不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向行政执法机关提出检察意见,要求其按照管辖规定向公安机关移送。法规 责任追究:对于违反规定,未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公安部印发的《公安机关受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为行政执法机关与...
公安机关受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公安机关受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工作,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公安机关应当接受,...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有关要求,规范公安机关受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工作,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公安部制定了《公安机关受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执行情况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部。
第一条 为规范公安机关受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工作,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公安机关应当接受,及时录入执法办案信息系统,并检查是否附有下列材料: (一)案件移送书,载明移送机关名称、行政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罪名、案件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