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行政奖励等行政权力已经不再属于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对消防行政案件没有管辖权,过去派出所办理消防行政案件的受案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已经做出修改且已删除了消防安全管理的内容,公安派出所不能再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做出受理消防行政案件的决定。
9月14日下午,邯郸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市公安局召开全市公安机关、消防救援机构消防工作联席会暨2023年下半年派出所消防监督业务培训会。市公安局副局长贾志光、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岳方勇、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钱磊、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
一,职责划分 消防救援机构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条,消防救援机构主要负责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这包括火灾的预防和应急救援,以及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等.消防救援机构是消防工作的专业力量,承担着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任. 公安机关职责:公安机关则主要负责维护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其中包括对...
消防救援机构与公安机关在火灾调查中的协作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进行规范。虽然该法律并未直接规定两者之间的具体协作方式,但可以从相关条文中推导出一些基础性原则和协作要求。以下是具体的分析: 一、基础性原则 依法调查原则:消防救援机构和公安机关在进行火灾调查时,必须依法进行,确保调查活动的合法...
涉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含过失引起火灾的)的行政处罚案件,消防救援机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调查处理,故公安机关对于涉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没有直接调查处理职责,除非消防救援机构认为应当予以行政拘留而移送公安机关办理时,其才具有...
消防救援机构与公安机关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 则,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办案,建立健全分工负责、协作配 合和信息共享的工作机制。上级消防救援机构与公安机关应当 加强对下级单位火灾调查协作工作的监督、协调和指导。 法律、行政法规对军事设施、矿井地下、核电厂、森林、 草原、民航、港航、铁路等区域火灾调查另...
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履行() 职责。 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1、对有关单位和公民遵守执行消防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参与编制城市消防规划,按照规划确定的方案监督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改善和维护;3、开展消防宣传教育;4、监督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和销毁...
为加强我市消防救援机构与公安机关火灾调查协作,提高涉火事故案件调查处理效率,依法惩治涉火违法犯罪行为,8月18日,齐齐哈尔市消防救援支队、齐齐哈尔市公安局联合印发《齐齐哈尔市消防救援机构与公安机关火灾调查协作规定实施细则》(简称《细则》)。《细则》的出台切实发挥了消防救援机构与公安机关各自的职能优势,加强双方在...
消防局 详见主词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国家消防救援局。内设机构 主词条1:中华人民共和国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国家消防救援局(现名)主词条2: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消防部队、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消防局(2018年转隶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