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明确规定了横向公司法人资格混同的,关联公司之间存在承担连带责任:“股东利用其控制的两个以上公司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各公司应当对任一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实践中如何认定横向法人资格混同,仍是个争议很大的问题。本案一二审判决均认为公司人格独立是公司法的基本原则,不能仅以营业地址相同、法定代...
由于闽某公司自成立伊始即与股东黄某海、黄某芬、黄某龙之间存在大量、频繁的资金往来,且三人均有对公司财产的无偿占有,与闽某公司已构成人格高度混同,可以认定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的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行为。公司股...
各股东均未采取任何与公司经营有关的有效补救措施,各股东间的矛盾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的运营仰赖股东之间的相互信任,因A公司已丧失了人合性,权利运行发生困难,无法实现公司目的,如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卫...
本案系《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21年第2期刊登的公报案例。最高人民法院作为本案二审法院,在本案中认定“凯利公司该单笔转账行为尚不足以证明凯利公司和张伟男构成人格混同”,从而纠正了一审法院依据《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判令张伟男对本案中凯利公司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不当认定。本案的典型意义在于,...
公司法著名案例2 公司法里的案例总是能给人很多启示。我给你讲个乙公司的事儿。 我有个邻居,他在乙公司工作,他叫小赵。乙公司是一家生产电子产品的企业。公司有一个很大的股东,叫孙总。孙总在公司里的话语权很重。 有一回,公司打算推出一款新的手机产品。研发部门的人啊,都特别兴奋,觉得这是一个能够让公...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新《公司法》”)已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为帮助广大企业更好地理解新法内容,近日,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高级合伙人徐静静做客新华网,通过解析新《公司法》施行后的典型案例,进行普法宣传。 以下为访谈实录: ...
1、川交工贸公司与川交机械公司、瑞路公司人格混同。 2、川交机械公司、瑞路公司应当对川交工贸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公司人格独立是其作为法人独立承担责任的前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
公司法案例1-8解析 第1篇 一、某部办公厅沈副主任接到几份登载任免有关人员的《人事信息》。其中,第一份是国务院任命五位同志为有关司副司长,相应免去有关同志的职务;第二份是某人大常委会任命一位主管全省农业的副省长,并免去他原职务;第三份是某市电子办任命一批所辖电视机厂、广播器材厂等车间主任的信息;...
新修订的《公司法》自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对于规范公司经营、提升公司治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10月16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一批公司纠纷典型案例。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注意到,此批案例涵盖了股东出资形式、股东身份认定、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清算责任承担、公司司法解散的认定标准等实践中几类常见的公司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