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取得《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或《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的场所,进行扩建、改建(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或者变更场所名称、地址、消防安全责任人等事项的,应重新办理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二、基本要求 开办公众聚集场所应当符合《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
餐饮、休闲娱乐、小型零售等场所,对建筑客房数量不超过14间、建筑层数不超过4层且总建筑面积不超过800平方米的民宿(农家乐),不纳入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范围;主动申请办理的,消防救援机构予以办理。
(一)事项名称事项名称: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二)服务对象:公众聚集场所的建设单位、使用单(三) 适用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七十三条,《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八条和《湖南省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下列公众聚集场所需要在投入使用或者营业前申报...
凡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均应当依法办理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公众聚集场所是指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 公共娱乐场所是指具有文化娱乐、健身休闲功能并向公...
为进一步深化消防领域“放管服”,落实消防执法改革措施,最大程度释放市场活力,方便群众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手续,制定本指南。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规定: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实行告知承诺管理。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
以下是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办事指南。 一、检查前准备 1.检查单位应制定检查计划,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和消防队伍参与检查工作。 二、场所布局与建筑结构 1.检查布局时,要确保出入口通道宽敞通畅,并设有合适的标识,消防通道应保持畅通。 2.检查内部设置时,要审查电源线路、燃气设备和油烟排放...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申请人可自主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或者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办理。申请人可前往政务服务中心、消防救援机构进行现场办理,也可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index.html)进行在线办理。 一、许可范围 ...
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手续,制定本指南。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规定:公众聚集场所投入 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实行告知承诺管理。公众聚集场所 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 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
以下是一个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办事指南。 一、组织办事 1.明确检查目标:明确本次检查的公众聚集场所的名称、地址、类型、规模等基本情况,制定相应的检查计划和任务清单。 2.组织人员:由专业消防人员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组成检查组,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人员数量和合理分工。 3.制定检查标准:根据相关法律...
消防安全检查事项办事指南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申请人可自主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或者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办理。申请人可前往政务服务中心、消防救援机构进行现场办理,也可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index.html)进行在线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