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人物容忍义务,是指公众人物在行使言论自由、新闻报道等权利时,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他人合法权益,对他人进行合理、合法的容忍。具体而言,公众人物容忍义务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 尊重他人合法权益:公众人物在行使言论自由、新闻报道等权利时,应当尊重他人的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不得捏造事实、侮辱、诽谤...
公众人物的容忍义务的法律依据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虽然并没有明确的“容忍义务”这一法律术语,但从相关法律条文中可以解读出公众人物在隐私权、名誉权等方面需要承担一定的容忍义务。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隐私权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
从相关消费者在微博等平台的留言来看,其并未因为网易和网易雷火提供的商品、服务与周杰伦、杰威尔公司之间产生对应的关联关系或者导致混淆。周杰伦作为知名度极高的公众人物,应当对网络上提及其的话题有一定容忍义务。此外,周杰伦发布新专辑时,与之相关的热搜话题、词条、宣传报道极为普遍,转发抽奖赠送专辑的活动也较...
公众人物需要对大众质疑批评肩负起容忍义务,这并不是第一例。早在2002年,著名球星范志毅诉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名誉侵权案中,法院就曾指出范志毅作为公众人物,对媒体正常行使舆论监督权过程中的轻微损害,应当予以忍受和理解。 公众人物身份特殊,其暴露在公众视野中的一言一行都可能随时引起公众关注,尤其对于身处光...
不去细究本案涉及的复杂的竞争法规则,法院重申“公众人物的容忍义务”这一原则,很有必要,是对互联网传播环境下言论表达和公众人物人格权的再平衡,也是对一些明星“过度维权”的精准纠正。众所周知,我们法律一直保护公民的名誉权、肖像权等人格权利,但法律也同样保护公民的表达权利。对于公众人物来说,对批评要...
具体到公众人物的容忍义务,是指为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新闻媒体的监督权以及大众的言论自由,公众人物对与其相关的报道、评论以及使用其形象信息的行为,负有容忍该报道或行为可能对其人格权益轻微损害的义务。公众人物因其独特的新闻价值或者特殊的身份,往往会成为公众兴趣关注的焦点、舆论的中心或者对公共利益具有较大影响...
容忍义务是指权利人对某些行为本可以依据相应的权利提出反对或异议,但是由于其特殊身份或者基于某种特殊情况其负有不提出反对或者异议的义务。这种提法最早出现在沙利文诉《纽约时报》案,公众人物容忍义务的提出,是为了平衡公众利益与私人利益,保护公众的知情权与新闻舆论的监督权,从而对公众人物的隐私权及名誉权进行了一...
公众人物的容忍义务,是对其人格权进行限制的具体体现。这一义务的核心在于,公众人物需对合理的舆论监督、信息披露和社会关注保持一定的容忍度,不得因轻微损害而主张侵权。这一法律原则旨在平衡公众人物的言论自由、名誉权保护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三、李明德与马天宇及剧组纠纷的法律分析 在李明德与马天宇及剧组的...
2、对于意见表达,基于言论自由权,只要发言内容不侮辱被言及的对象,即是被允许的,意见表达应该恪守公正评论的要求。越是有影响力的人,对意见表达的容忍义务越高,针对有影响力的公众人物的意见表达,即使在一定程度上有失偏颇,也被认为是公正评论,从而不构成侵权,除非偏颇程度非常严重。除此之外,法院还认为,...
在“沙利文诉《纽约时报》”案中,法官确立了“真实恶意”原则,明确了公众人物的容忍义务边界。 美国最高法院将“真实恶意”定义为明知案涉的言论为谬误或“毫不顾忌”言论是否为谬误而公布于众。 真实恶意原则有两种情形,一种是明知所发表的言论是虚假的或不真实的而发表,另一种是怀疑所发表的言论可能是虚假或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