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胡锦涛在全国政协分组讨论中提出“八荣八耻”论述 社会主义荣辱观,简称“八荣八耻”,是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胡锦涛于2006年3月4日下午在第十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四次会议的民盟、民进联组会上发表的“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讲话中提出的。提出“八荣八耻”的目的在于引导中国广大干部群众特别...
党史回顾:胡锦涛提出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 2006年3月4日,胡锦涛在参加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民盟、民进界委员联组讨论时讲话,提出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他指出:社会风气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
答:胡锦涛总书记2006年3月4日在看望出席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委员时提出来的。2、“八荣八耻”的主要内容是什么?答:“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
“八荣八耻”是谁提出的?() A胡锦涛 B江泽民 C毛泽东 D邓小平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略 真诚赞赏,手留余香 小额打赏 169人已赞赏
2006年3月4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参加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民盟、民进界委员联组讨论时提出,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树立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概括精辟,内涵深邃,具有很强的民族性、时代性和实践性,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与时代精神的有机结合,体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