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督促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尽早完成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配额清缴,确保2021年12月15日17点前本行政区域95%的重点排放单位完成履约,12月31日17点前全部重点排放单位完成履约。碳排放配额清缴范围为已纳入2019-2020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预分配配额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对未按时足额清缴配额的重点排放单位,依据《碳...
二、督促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尽早完成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配额清缴,确保2021年12月15日17点前本行政区域95%的重点排放单位完成履约,12月31日17点前全部重点排放单位完成履约。碳排放配额清缴范围为已纳入2019-2020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预分配配额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对未按时足额清缴配额的重点排放单位,依据《碳排...
二、督促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尽早完成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配额清缴,确保2021年12月15日17点前本行政区域95%的重点排放单位完成履约,12月31日17点前全部重点排放单位完成履约。碳排放配额清缴范围为已纳入2019-2020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预分配配额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对未按时足额清缴配额的重点排放单位,依据《碳排...
为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以下简称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配额(以下简称配额)清缴工作,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2019-2020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关于加强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请做好以下工作: 一、抓紧完成本...
重点排放单位应确认其自愿减排注册登记系统一般持有账户中拥有符合抵销配额清缴的条件、相应抵销配额清缴量的CCER,并填写《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重点排放单位使用CCER抵销配额清缴申请表》(附件3),于2021年12月10日前,向我局提交申请表。二 其他有关事项 (一)如遇技术问题,可联系对应技术支持人员,进行咨询...
二、督促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尽早完成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配额清缴,确保2021年12月15日17点前本行政区域95%的重点排放单位完成履约,12月31日17点前全部重点排放单位完成履约。 三、组织有意愿使用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抵销碳排放配额清缴的重点排放单位抓紧开立国家自愿减排注册登记系统一般持有账户,并在经备案...
(三)抓紧完成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配额清缴。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应尽早完成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配额清缴,原则上于2021年12月15日17点前完成履约。对未按时足额清缴配额的重点排放单位,依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处理。 (四)抓紧按照相关程序提交CCER抵销申请。有意愿使用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
二、督促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尽早完成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配额清缴,确保2021年12月15日17点前本行政区域95%的重点排放单位完成履约,12月31日17点前全部重点排放单位完成履约。碳排放配额清缴范围为已纳入2019-2020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预分配配额管理的重点排放单位。对未按时足额清缴配额的重点排放单位,依据《碳排...
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应尽早完成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配额清缴,原则上于2021年12月15日17点前完成履约。对未按时足额清缴配额的重点排放单位,依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处理。内.容.来.自:中`国`碳#排*放*交*易^网 t a np ai f an g.com...
关于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碳排放配额清缴工作的通知 代替法规 无 现行法规 无 国别: 中国 发布日期: 2021-10-23 实施日期: 2021-10-23 发布部门: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发布号: 环办气候函〔2021〕492号 官方来源: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