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地方工会和基层工会召开代表大会 及组成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若干规定 (1984年5月3日全国总工会书记处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为了体现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健全工会民主生活和民主制度,更好地贯彻执行《中国工会章程》,特将地方工会和基层工会召开代表大会及组成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若干问题,作如下规定:...
《中国工会章程》, 特将地方工会和基层工会召开代表大会及组成工会委员 会、 经费审查委员 会的若干问题, 作如下规定: 一、 代表名 额 1、 各级地方总工会, 召开会员 代表大会的代表名 额, 按会员 人数比例规定为: 会员 在 5 万人以下者代表为 100 至 200 人; 会员 在 5 万至 30 万者代表为 200 至...
关于地方工会和基层工会召开代表大会及组成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若干规定(1984 年 5 月 3 日全处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为了体现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健全工会民主生活和民主制度,更好地贯彻执行《中国工会章程》 ,特将地方工会和基层工会召开代表大会及组成工会委员会、 经费审查委员会的若干问题, 作如下规定:一...
关于地方工会和基层工会召开代表大会 及组成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若干规定 1984年5月3日全国总工会书记处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为了体现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健全工会民主生活和民主制度,更好地贯彻执,人人文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