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一条修改为:“为了巩固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维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
四十四、将第六十一条改为第六十五条,修改为:“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利用职权干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变更、解除承包经营合同,干涉承包经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强迫、阻碍承包经营当事人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或者土地经营权流转等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的行为,给承包经营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12月29日通过,自20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一条修改为:“为了巩固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维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作如下修改:一,将第一条修改为:"为了巩固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维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十七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12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一条修改为:“为了巩固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维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
第十七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12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 近 平2018年12月29日 ...
【题目】9.材料一第十七号主席令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12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材料二2018年3月18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六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