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作如下修改:一、第十七条第二款修改为:“应当审定的林木品种未经审定通过的,不得作为良种经营、推广,但生产确需使用的,应当经林木品种...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一条修改为:“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种质资源,规范品种选育、种子生产经营和管理行为,加强种业科学技术研究,鼓励育种创新,保护植物新品种权,维护种子生产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种子质量,发展现代种业,保障国...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一条修改为:“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种质资源,规范品种选育、种子生产经营和管理行为,加强种业科学技术研究,鼓励育种创新,保护植物新品种权,维护种子生产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种子质量,发展现代种业,保障国家...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一条修改为:“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种质资源,规范品种选育、种子生产经营和管理行为,加强种业科学技术研究,鼓励育种创新,保护植物新品种权,维护种子生产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种子质量,发展现代种业,保障国家...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一条修改为:“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种质资源,规范品种选育、种子生产经营和管理行为,加强种业科学技术研究,鼓励育种创新,保护植物新品种权,维护种子生产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种子质量,发展现代种业,保障国家...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一条修改为:“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种质资源,规范品种选育、种子生产经营和管理行为,加强种业科学技术研究,鼓励育种创新,保护植物新品种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决定》,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适时修订种子法对做大做强种业,转变林业发展方式,发展现代农林产业,促进农民增收具有重要意义。修订种子法体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 )①积极行使决定权,为做强种业提供法律保障②完善立法、与时俱进,促进农林科技进步③作为最...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一条修改为:“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种质资源,规范品种选育、种子生产经营和管理行为,加强种业科学技术研究,鼓励育种创新,保护植物新品种权,维护种子生产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种子质量,发展现代种业,保障国家...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作如下修改: 一、第十七条第二款修改为:“应当审定的林木品种未经审定通过的,不得作为良种经营、推广,但生产确需使用的,应当经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认定。” 二、第三十三条修改为:“未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12021年12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决定》,3月1日起施行。新种子法将生产经营假、劣种子行为的罚款上限分别提高到20万元以下、10万元以下。阅读材料,完成下面小题。【小题1】上述材料说明( )①我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