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章,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中也明确了,通过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传单、书籍等,或者利用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要给予党纪处分。为严明纪律规矩,充分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敦促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严守互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