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诉抗辩权,亦称检索抗辩权,是指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主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而无效果之前,可以拒绝债权人要求其履行保证债务的权利。这一权利是保证人依其地位可以享有的特殊权利,行使这种权利可以达到延期履行保证债务的结果,因此其性质为一种延期履行的抗辩权。 先诉抗辩权只适用于一般保证的情形。在一般保证中,主债务履行期限届至而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只能先
先诉抗辩权,亦称检索抗辩权,主要适用于一般保证的情境。它指的是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面对主债权人要求其履行保证责任时,有权要求主债权人首先就债务人的财产进行诉请强制执行。换言之,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且债务人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后仍然不能履行债务之前,保证人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法规1 一...
而先诉抗辩权则无须依赖于自己对债权人享有给付请求之债权,何况保证人根本就无此项权利。 二.是从与主债务的关系来看,由于保证债务具有相对独立性和补充性,因而保证人所享有的先诉抗辩权可不受主债务人的权利的限制和影响,它可以独立存在,并专属于保证人享有,除此之外的任何人均无此项权利。所以,先诉抗辩权具有...
先诉抗辩权是在保证债务中,保证人虽对债权人不享有要求其对待给付的权利,但并不等于保证人仅承担义务而不享有任何权利,保证人对债权人仍然享有一些权利,只不过这些权利均属于消极的、防御性权利即抗辩权。 1.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中国《担保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确立了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该条款规定:“一...
一、一般保证中的先诉抗辩权是什么意思 先诉抗辩权是在保证债务中,保证人虽对债权人不享有要求其对待给付的权利,但并不等于保证人仅承担义务而不享有任何权利,保证人对债权人仍然享有一些权利,只不过这些权利均属于消极的、防御性权利即抗辩权。 最常见的是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 《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七条 ...
先诉抗辩权是指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权人向其请求履行保证责任时,有权要求主债权人先就债务人财产诉请强制执行的一种特殊抗辩权。以下是关于先诉抗辩权的详细解释:定义与性质:先诉抗辩权,又称检索抗辩权或先索抗辩权,它是一种延期的抗辩权。当主债权人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时,保证人可以要求...
先诉抗辩权是指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用于清偿债务前,一般保证人对债权人可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并以此作为抗辩理由。以下是关于先诉抗辩权的详细解释:定义与前提条件:先诉抗辩权是一般保证人所享有的一项权利。其行使的前提条件是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且债务人的...
1.对于先诉抗辩权,《担保法》第17条的表述为:“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而本条表述为:“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
一、先诉抗辩权的含义先诉抗辩权,也称为诉权抗辩权,是指企业在面临纠纷时,有权阻止对方在诉讼中先行起诉的权利。换言之,企业有权要求对方先提出诉讼请求,待法院作出裁决后再行起诉。这一权利是基于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和诉讼效率而产生的。二、适用条件1. 纠纷必须具有可诉性:首先,企业所面临的纠纷必须符合法律规...
先诉抗辩权,亦称检索抗辩权,是一项特殊的法律权利,专属于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其核心含义在于,当主债权人向保证人请求履行保证责任时,保证人有权要求主债权人先就债务人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以下是对先诉抗辩权的详细解析: 一、先诉抗辩权的定义与性质 定义:先诉抗辩权是指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主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