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加计,抵减应
百度试题 题目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多少抵减应纳税额 A.0.1B.0.2C.0.3D.0.4相关知识点: 试题来源: 解析 A 反馈 收藏
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2019年 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
(1)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2)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选项D属于生活服务,故选项ACD适用该政策。 评论 首赞 (0/1000)...
您好就是当期可以的进项税额可以多抵扣10%比如您当期有进项税额10000 那可以按10000+10000*0.1=11000抵扣销项(二)纳税人应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已计提
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 )抵减应纳税额。 A. 5% B. 10% C. 20% D. 2
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B.加计抵减政策适用所称“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C.纳税人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后,当年内可以再调整D.纳税人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
答: 借费用,进项,增值税加计抵扣,贷银存,其他收益 我们公司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里的第七条,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想请问一下,怎样计提这加计的10%进项? 答: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加计抵减)贷:营业外收入——减免税费按当月的进...
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这个四项服务业加计扣除,针对的是一般纳税人吧 胡一倩于2021-11-25 10:12 发布 1211次浏览标签: 小云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2021-11-25 10:12 是的,你的理解是正确的...
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2022年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继续分别按10%和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