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美国联邦民事程序规则》没有像美国专利法那样同时规定永久禁令,很大程度上导致了我国知识产权领域的禁令研究往往不明确区分永久禁令(协定第44条禁令)与中间禁令,而是将二者共同置于英美衡平法上禁令救济的语境中进行研究,或者直接采用协定的概念而形成“禁令=...